12月8日,《塑料產品可回收再生設計通用要求》第二次工作會議召開,會上,參編單位的代表踴躍獻計獻策,共同討論了可回收再生產品的標識與推廣、國內外標準差異及應對策略等議題。
百位參會者
本次會議共有100位代表參加,來自多家行業上下游頭部企業(排名不分先后):聯合利華、沃爾瑪中國、北京寶潔技術有限公司、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歐萊雅(中國)有限公司、蒙牛乳業、松下電器(中國)有限公司、宜家貿易(中國)有限公司、旺旺集團、達能亞太(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盒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光明乳業股份有限公司、漢高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伊士曼化工、資生堂(中國)投資有限公司、萬華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可口可樂大中華及蒙古區、屈臣氏、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統一企業(中國)投資有限公司、Intertek深圳天祥、廣州立白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立邦涂料(中國)有限公司、高露潔棕欖(中國)有限公司、費列羅貿易(上海)有限公司、施耐德(西安)創新技術有限公司、安利(中國)日用品有限公司、拜爾斯道夫集團等,點擊進入可回收再生設計人脈資源圈,查看本次全部參會企業名單。
工作會議由全國塑標委再生塑料工作組(TC15/WG2)秘書長陳宏愿主持,中國合成樹脂協會塑料循環利用分會常務副會長王旺介紹了《塑料 產品可回收再生設計通用要求》行業標準編制的目的和意義。
中國合成樹脂協會塑料循環利用分會常務副秘書長劉叢叢介紹了《塑料 產品可回收再生設計通用要求》行業標準制定的工作方案,秘書處成員林西介紹了《塑料 產品可回收再生設計通用要求》標準草案。
代表踴躍發言
參會者提問:“是否是指所有的指標都達到表格里的易回收再生設計,產品才是易回收再生設計,有一項未能達到,就是以未能達到的那一項為產品的最終判定?像改性樹脂這樣的中間產品,是否能認證?”
劉叢叢:“是的,產品以各個要素所能達到的最低線為最終產品的等級判定。改性樹脂這樣的中間產品,涉及幾個設計要素,就進行幾個設計要素的判定。”
參會者提問:“染發劑的包裝在道路運輸的時候界定為運輸品,這一類的包材不能像大宗的危廢一樣處理,而是進入了生活垃圾的回收流,對于這一類的塑料包材是否包含?建議標準中還是把對危廢包裝的指導列入進來,例如標簽如何指導大眾不要隨意丟棄。”
劉叢叢:“危險化學品廢物應該單獨處理,不應該混在一起;但現實存在跟普通的生活垃圾混在一起的情況,我們可以進行進一步討論這樣的情況標準中怎么處理。不合規的情況確實會出現,例如機油壺也經常出現在固廢中,對此我們的總體態度是不包容。”
會上,大家一致認為,隨著生產者責任延伸制的進一步落實,國內行業標準的制定是大勢所趨。目前,行業急需技術可回收性的明確定義。在評估塑料產品是否可回收時,需要考慮到產品的規模化以及標準化程度。對于可回收的產品,可以通過制定相關標準和規定來進行判定。同時還需要技術委員會的專家意見來輔助判斷。
會議結束后,秘書處將整理大家反饋的建議,繼續完善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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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伴征集
CPRRA常務副會長王旺表示,“在《結束塑料污染國際公約》即將面世之際,《通用要求》作為一個前置的基礎環節至關重要。標準的制定過程,實際上就是我們將業內各方面的聲音匯總成一個適合中國的技術路線的過程。”
在此,中國合成樹脂協會塑料循環利用分會誠摯邀請各上下游企業加入標準工作組。如您對《塑料 產品可回收再生設計通用要求》行業標準制定工作感興趣,請您聯系協會工作人員——
電話:010-62665052
郵箱:chinareplas@replas.org.cn
聯系人:林西 13071163923(微信同號)
制定行業標準 期待群策群力
《塑料產品可回收再生設計通用要求》(2023-0901T-HG)行業標準,被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發布的2023年第二批行業標準制修訂計劃。該項目為產業優化升級標準項目中的綠色低碳重點標準制修訂項目。標準技術歸口單位為全國塑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5),由全國塑標委再生塑料工作組(TC15/WG2)具體負責標準制定各階段工作。
2023年11月9日,《塑料 產品可回收再生設計通用要求》行業標準制定第一次工作會議在寧波國際會議展覽中心行政樓會議室順利召開。